平台服务协议

  本协议由全通金信控股(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贵机构(包括学校、园所、培训机构、商户)之间就本公司平台使用和服务相关事宜一致同意而订立的有效合同。

  请贵机构审慎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特别是其中与风险和免责、送达、争议解决相关的条款。如贵机构确认注册并开通本公司平台服务,即代表贵机构理解并同意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第一条 服务内容

  本公司基于“第三方移动支付”技术,为商户提供一站式费用收缴管理信息化平台服务,本公司提供的平台服务模块包括但不限于:校园缴费模块、团餐服务模块、课后服务模块,充值服务模块、教培管理模块、商业客户管理模块等;商户开通模块内容及相关服务详情由商户与本公司另行签订业务开通协议约定。

第二条 贵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2.1 贵机构具有本公司平台的使用权,软件功能以本公司平台公有云发布的标准功能为准。贵机构在使用平台过程中,如出现故障或异常有权向本公司报障并要求快速响应解决。

2.2 贵机构有义务妥善管理使用平台生成的账号、密码,在本公司平台贵机构登录账号下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贵机构的行为,如因账号密码管理不当导致泄露等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贵机构承担。

2.3 贵机构承诺在使用本公司平台服务过程中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2.4 贵机构承诺通过平台所收费用合法合规,不得通过本公司平台进行信用卡套现、洗钱、交易分单等违法经营行为,不得出现虚假申请、恶意倒闭等严重风险行为,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从事与本协议约定不符的各项操作,由贵机构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本公司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5 贵机构承诺通过平台所收款项,均根据教育、财税等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规定进入贵机构相应账户。贵机构在本软件绑定的供应商或个人账户均为线下真实合作场景,如监管方检查需要,可配合提供线下服务合作协议凭证。

2.6 本公司仅为贵机构提供费用收缴管理信息化平台服务,对贵机构的用户、合作伙伴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纠纷,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由贵机构自行解决。但本公司存在明显过错的除外。

2.7 贵机构在此授权,同意本公司合作第三方支付机构审核贵机构所提供的自身及/或贵机构法定代表人、其他人员的主体身份信息、结算账户信息、手机号码等;如贵机构与银行存在与本公司相关的营销补贴合作或业务推荐合作,贵机构同意本公司向银行提供贵机构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贵机构名称、联系方式、交易记录、手续费标准、结算账户信息等。在此,贵机构确认:贵机构向本公司提供的各类信息中所包含的如:用户个人信息、结算账户等信息,均已获得对方的有效授权,并无侵犯、泄露他人信息等不法情形。如上相关信息保密政策详细见我司平台《隐私保护政策》。

第三条 本公司的权利义务

3.1 本公司平台基于公有云运行,本软件代码以及产权、所有权归本公司全权所有。

3.2 本公司有义务对软件进行例行维护、产品版本升级、产品故障处理等服务,承诺提供客服电话或者在线客服作为贵机构报障渠道。

3.3 本公司平台基于第三方支付机构开放的支付交易能力,为贵机构提供各项费用的信息化管理服务。所有交易资金流全程由第三方支付机构和银行机构独立完成。如出现资金异常问题,本公司有义务全程跟进直至解决。

3.4 本公司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审核贵机构的使用情况,若贵机构违反或从事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活动时,我司有权暂停或终止提供平台服务。

第四条 保密条款

  任何一方应对磋商、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知晓的对方未公开的任何形式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有效期限的限制,本协议终止后,本条款继续有效。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双方理解并同意,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双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履行义务的,双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变更本协议条款;该变更导致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本协议自行终止,任何一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5.2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终止本协议:(1)本协议期满;(2)双方协商一致;(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4)一方被整顿、清算或破产。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申请机构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

  贵机构注册开通本公司平台服务并使用授权账号首次登录平台,即视为本协议生效,且有效开始时间为首次登录平台的时间为准,若双方均未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解约,则本协议自动续期一年,续期次数不限。

  如贵机构对本协议存在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006128)、校付通公众号 “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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